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代理服务费作如下更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①包组一至包组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②包组六至包组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改为“①提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8:00时至9:00时(北京时间);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
二、 原文件中“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4.2 本次招标向各包组中标人收取的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和与招标人约定的优惠比例收取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单个包组”更改为“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4.2 本次招标向各包组中标人收取的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和与招标人约定的优惠比例收取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单个包组”
三、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