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阳江市第一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9月-2024年8月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资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江城区创业北路银湖小区B-11号四楼(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L2022YJCGFW06
项目名称:阳江市第一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9月-2024年8月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资格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报价以单价为准:最高单价300元/吨(含税,不含运费)
1、自行运输:约为人民币1800000元整(含税,不含运费),具体费用以服务期内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报价①)
2、中标供应商运输:约为人民币2160000.00元整(含税和运费,运费60元/吨),具体费用以服务期内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报价②)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阳江市第一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9月-2024年8月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资格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阳江市第一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9月-2024年8月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资格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两年。(超出该服务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合同包)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有合法经营权,且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或当地环保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供应商为阳江市外污泥处理单位的按照《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暂行)》第二章第八条规定,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同意接受外市污泥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6.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创业北路银湖小区B-11号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
2022年9月2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创业北路银湖小区B-11号四楼(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同时提交《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第一净水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城南街道南濠社118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 0662-3257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北路银湖小区B-11号四楼
联系方式: 0662-2823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662-2823300
附件: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