榄核镇建筑废弃物等渣土清运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榄核镇建筑废弃物等渣土清运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榄核镇建筑废弃物等渣土清运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191003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 | 类别 | 数量 | 服务期限 | 供应商数量 |
榄核镇建筑废弃物等渣土清运外包服务项目 | 服务类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 |
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18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或年度(年度报告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18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同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投标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可提供有效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
说明:报名时请提交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第5、6点无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月26日至2019年2月1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沙项目部(详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富门花园B座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据收款收据。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14时30分(14时00分开始收标)。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2月20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月28日至 2019年2月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268074496
电子邮箱:617419783@qq.com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4922318
发布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