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窑炉系统节能环保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
1.1.3 工程范围:总建筑面积约114195平方米。
1.1.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75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1.5 建安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000万元,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1.6 项目批准文件:合资公司董事会批准
1.1.7 规划用地文件: 不涉及到规划用地
1.1.8 合同范围: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窑炉系统节能环保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人为工程总承包人,承包范围包括:
(a)改造项目工程全部的设计(方案修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b)工程施工。
1.1.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3 年 11 月,竣工日期为 2014 年 11 月。
1.2 投标资格
1.2.1 所有符合投标资格的申请人都可以参加投标。
1.2.2 申请人(其中设计企业)须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建筑材料(水泥)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甲级资质证书;以及项目总承包资质;
1.2.3 申请人(其中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一级 资质证书;以及项目总承包(含设计承包)资质;
1.2.4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没有处于破产或被冻结、接管财产状态;以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设计安装总承包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1.2.5 申请人(其中设计企业)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材设计经验(提供设计合同或设计图纸等业绩证明资料) ;以及
1.2.6 申请人(其中施工企业)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单项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资料),并承诺施工期间全职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参与其他项目的任何工作 ;以及
1.2.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以及
1.2.9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2.10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和施工。
1.2.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 报名
1.3.1 申请人应于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3.2 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予退回。
1.4 投标
1.4.1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2013年 月 日9:30时 ,地点: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 。
1.4.2 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20 天,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
1.4.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4.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逾期概不受理。
1.4.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1.5 评标
1.5.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
1.5.2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3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审,以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在最高、最低投标限价范围(含最高、最低投标限价)内为有效标,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最低投标限价为无效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最低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投标报价次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1.5.4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5.5 招标人按每日不少于人民币 500 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
1.6 定标
1.6.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次核对中标候选人的职业资格。
1.6.2 投标截止后当场开标,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监督人员负责),通过符合性检查并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次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时,则由现场评标小组确定推荐中标人为中标人。
1.6.3 招标人一般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6.4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示中标结果,确认中标通知书,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6.5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7 项目实施
1.7.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大纲和设计方案修改,设计大纲和设计方案确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7.2 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技术经济评审。如果评审不合格,中标人应进行修改,直至评审合格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的工程承包。
1.7.3 中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价格、设备采购清单及价格。
1.7.4 中标人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其版权和使用权属于招标人所有。
1.7.5 本工程限额总投资(包括设计大刚编制、设计、施工等所有费用)约7500万元人民币,包稳定窑生产能力、C1筒更换C1筒、旋风筒进口加宽、分解炉、分解炉-C5连接管、下料管、三次风管、煤磨更换等节能工程费用,若发生工程变更,变更价款的确认按本招标文件合同第21条款执行,但设计及施工结算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投资限额,投标人进行设计、施工报价时需自行考虑超出限额部分的变更风险。在设计阶段,招标人就要求投标人严格按照投标限价进行投标并确保设计费、设计方案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在控制投标总价之内。本工程总价包干:本次最高限价为: 7500 万,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1.7.6 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后,如果中标人提交的工程总承包价格大于招标公告规定的建安工程费用限额,则终止中标人的工程总承包资格,招标人另择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总承包,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损失和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如果中标人提交的工程总承包价格小于或等于招标公告规定的建安工程费用限额,则中标人负责工程总承包,包材料、包制作、包施工、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承担工程总承包责任。
1.7.7 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价格、设备采购清单及价格后,向第三方询价。在同等条件下,如果中标人的某部分工程或某种设备的报价高于第三方报价10%,则中标人应将该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进行施工或向第三方采购该设备,节约的费用应返还50%给招标人。如果中标人的某部分工程或某种设备的报价不高于第三方报价10%,则由中标人负责施工或采购。
1.8 设计费用(包含在总承包价内)
1.9 其他事项
1.9.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2 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承包金额的5%,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函。
1.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
1.10.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珠水二路168号
1.10.3 联络人:洪工
1.10.4 电话(手机)号码: 13631316832
1.10.5 传真号码: 020 86607661
1.10.6 电子邮箱: hong.zheng@ccc.com.cn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230、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
1.11.3 联络人: 廖 工
1.11.4 电话(手机)号码:020-37880769
1.11.5 传真号码:020—37880739
1.11.6 电子邮箱:jlecc@163.com
申请人提交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 证明文件 | 审核要求 | 审核结果 |
1 | 《投标申请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录1.1、1.2、1.3) | 申请人是否盖章 | |
2 |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提供) | 是否盖章 | |
3 | 设计企业《设计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 是否过期失效 | |
4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 是否符合范围、等级 | |
5 | 项目负责人的中级或高级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 | 是否符合等级 | |
6 | 项目负责人设计经验(提供设计合同或设计图纸等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 是否符合范围 | |
7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是否符合范围、等级 | |
8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是否符合范围、等级 | |
10 | 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 是否符合范围、等级 | |
11 |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 是否符合范围、等级 | |
12 | 项目经理单项工程造价10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 是否符合范围、规模 | |
以上证明文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1.1
投标申请表(3-1)
序号 | 内容 | 申请人(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1 | 名称(盖章) | | |
2 | 法定代表人 | | |
3 |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
4 | 总部电话号码 | | |
5 | 总部传真号码 | | |
6 |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 | |
7 |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
8 | 本地电话号码 | | |
9 | 本地传真号码 | | |
10 |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 | |
11 | 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 | |
12 |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 | |
13 |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
14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
15 | 工程综合类资质或工程专业类资质; | | |
16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 |
17 | 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号、专业、等级 | | |
18 | 项目经理证书号、专业、等级 | | |
19 | 简介(宜300字以内) | | |
20 |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 | |
| | | |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1.2
投标申请表(3-2)
序号 | 投标人 (联合体成员) | 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简介 | 合同额 (万元) | 完成日期 |
1 | | | | | |
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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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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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1.3
投标申请表(3-3)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专业职称 | 工龄 (年) |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1 | | 项目负责人 | | | |
2 | | 施工项目经理 | | | |
3 | | 专项负责人 | | | |
4 | | 专业设计负责人人 | | | |
5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 | |
6 | | 建筑装饰专业设计人 | | | |
7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 | |
8 | |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 | | |
9 |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 | |
10 | | 电气专业设计人 | | | |
11 | |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 | | |
12 | | 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 | | | |
13 | |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 | | |
14 | | 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 | | |
| | | | | |
| | | | | |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1.4(投标报名结束后,本表送有关单位备案)
正式投标人名单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联络人 | 电话号码 (移动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日期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12 | | | | |
13 | | | | |
14 | | | | |
15 | | | | |
投标人应注意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的日期。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