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神公路二期工程神湾至坦洲段规划选址专项报告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一、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与2016年9月8日在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提交的古神公路二期工程神湾至坦洲段规划选址专项报告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JLZS2016ZFCG029)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有误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第一部分“投 标 邀 请 函”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3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8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需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投标人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投标人必须持附件1-1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采购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
修改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3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8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需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投标人必须持附件1-1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采购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
删除第5点:投标人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60-2819265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853801
特此公告。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