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镇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增城市中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 ○ 九 年 六 月
中新镇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
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标公告
经增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增城市中新镇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方式进行项目运作,现向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开招标,拟招选出一个项目法人,特许经营中新镇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该项目法人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获邀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具体的资格预审条件和方法见资格预审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增城市中新镇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
1.2项目地址:增城市中新镇东南部,大田河下游北侧。
1.3项目规模:中新镇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本次招标的工程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分期建设,首期工程建设规模2万立方米/日。规划污水处理系统近期服务范围包括福和商住区、中新镇镇区、三迳工业园、大田工业区等区域,纳污范围约为22.48平方公里。
2.招标范围:招选一个项目法人特许经营中新镇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由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污水处理厂必须在保持正常运行下,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限为从签订特许权协议生效之日起26年(含建设期)。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不含港澳台地区)。
4.报名投标主要申请条件
4.1申请人为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一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基本资格要求:
a、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筹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
b、至少有一个正在成功运营、维护日处理规模在2万立方米以上(含2万立方米)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BOT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申请人的公司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资产总额应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d、参加本次招标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提供承诺函并盖公章。
5.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9年7月 2 日9: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5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2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荔城镇挂绿路12号)。
5.3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增城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
5.4注意事项:
a、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b、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公告期间投标申请人均可在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cjyzx.com/)、广东投资招商网(http://www.gdtzzs.gov.cn)和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inliang.net)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四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资料的密封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及自带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封条,由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备查资料原件后密封,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增城市荔城镇挂绿路12号
招标人:增城市中新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广东省增城市中新镇政府大院 邮政编码: 51136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3号2204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20-38250565 传 真:020-38250569
增城市中新镇人民政府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中新镇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标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
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资格预审申请函 原件
2 申请人一般资料 原件
3 申请人获奖、资质、信誉、证明等资料 原件备查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申请人资质一览表 原件
7 申请人财务能力证明资料 原件备查
8 申请人业绩与经验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9 申请人诉讼情况资料 原件
10 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1 投标人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1 资格预审申请函等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部分。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增城市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增城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增城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