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河涌建筑物(搭建物)清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171033。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河涌建筑物(搭建物)清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完工。
6、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人民币300万元。
7、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河涌建筑物(搭建物)清障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对大岗镇辖区范围内由水利部门认定的拒不执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河涌管理范围的棚架、围垦、堆填等违法建筑物(搭建物)进行清障服务。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2月2日至2017年12月8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投标人必须提交《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必须书面承诺如下全部内容(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承诺未曾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附件: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10、购买方式:现场购买,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日起至2017年12月2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款收据。
购买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路290号富门花园B座304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沙项目部)
1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时00分;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时00分;
14、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5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16、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13268074496; 电话:020-3498273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碧海湾A栋2001; 豪岗路13号;
电子邮箱:2513168521@qq.com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